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甄選對象

中華民國83年1月1日(含)以後出生,在環境保護或環境教育領域上有想法,且賦有領導力及影響力之我國青年,需具有中華民國國籍,並在我國設有戶籍方可報名。惟已獲得第1屆、第2屆環保青年領袖甄選活動之環境領袖獎(第1名)及環境倡議獎(第2名)者,不得再報名本活動。若為18歲以下報名者,需填妥法定代理人同意書。

遴選方式及標準

由本部邀集專家學者或實務工作者組成評選小組,召開評選會議。分初審、決選二階段審查。初審採書面評審,決選採實體審查,需進行現場簡報及互動問答。

​報名方式

  1. 線上報名,所填資料不全或不符合規定格式者,不予受理。

  2. 報名時間自112年10月20日(星期五)起至113年1月18日(星期四)23點59分止。

初審:申請資料書面審查

初審項目表科長版

自傳20分、影響力30分、領導力30分、夥伴關係20分,共計100分。

1. 英文外語能力

英語能力檢定考試證明文件(托福TOEFL、多益TOEIC、全民英檢GEPT、雅思IELTS、其他具國際公信力之檢定),視英語程度加總分1至5分。

2. 具原住民身分之青年

需附本人之原住民身分之證明文件,加總分2分。

參賽者報名資料符合甄選對象條件及本活動相關規定者,始進入評選階段。依評選委員初審評分總計,前 20% - 30%之參賽者,方入圍決選(若前述進入評選階段之參賽者未達32名,取10名參賽者入圍決選為原則,參賽者未達10名,得擇優入圍決選)。入圍決選名單將公布於活動網頁,並以電子郵件通知參賽者參加決選。

決選:簡報及互動問答

複審評分內容.png
  1. 入圍決選者須準備1分鐘英文自我介紹及7分鐘(共計8分鐘)以內之中文簡報,依序分享個人對於環境事務的行動經驗、成果及貢獻。結束分享後,將由審查委員及其他入圍者進行提問及互動交流。

  2. 決選之簡報順序,於當日抽籤決定。

  3. 所有入圍決選者完成簡報及問答交流後,直接進行分數統計。依各評選委員評定之總分,轉換成序位,依序位法排序。加總每位委員序位後,以序位和(由低至高)排序名次。如有序位和相同者,則以「行動領導力及影響力」得分高者排序在前,如仍相同時,再以「專業知識」得分高者排序在前,如仍相同時,再以「參與熱忱」得分高者排序在前,如仍相同時,再以獲得「序位1」多者排序在前。

獲獎名額與獎勵

  1.  環境領袖獎1名(第1名):新臺幣2萬元等值禮券、獎座1座、獎狀1紙及全額補助參與國際環境教育會議1場(含來回機票、食宿、會議註冊費等)。

  2. 環境倡議獎1名(第2名):新臺幣1萬2,000元等值禮券、獎座1座、獎狀1紙及全額補助參與國際環境教育會議1場(含來回機票、食宿、會議註冊費等)。

  3. 環境行動獎3名(第3至5名):新臺幣6,000元等值禮券、獎座1座及獎狀1紙。

  4. 青年領袖獲獎者,將由本部公開表揚頒獎及參與Bridge to the Future-屬於我們的未來論壇,並得於本部舉辦之環境教育相關活動中進行成果分享,擴大學習交流。

注意事項

  1. 中華民國95年1月1日(含)以後出生報名者,需填妥法定代理人同意書(詳見簡章附件)。

  2. 參賽者應保證其參賽資料(含簡報)內容,不得有抄襲仿冒之情形或有侵害他人著作權;如經發現屬實,除取消名次外,參賽者須自負法律責任。

  3. 環境領袖獎、環境倡議獎及環境行動獎得主,本部將輔導參加西元2024年由北美環境教育學會所舉辦的全球環境教育青年領袖選拔(EE 30 Under 30)。

  4. 環境領袖獎及環境倡議獎得主可獲全額補助參與國際環境教育會議(暫定為113年11月於美國舉辦之第53屆北美環境教育學會年會暨研討會)。會議後1個月內須提交活動紀錄及心得,形式不拘。環境領袖獎及環境倡議獎得主如無法參加研討會,則視同放棄獲獎資格,將由環境行動獎3名依序遞補參加資格。如遇天災或其他不可抗力事由,本部得保留調整補助內容之權利。

  5. 報名參加本活動者,即同意無條件將活動內所產出的作品無償授權予環境部將作品複製、重製、數位化等方式進行教育推廣、發表、展示、出版、上網公開或其他非營利目的之使用。

  6. 為維持活動甄選之公平性,不符合各項個別規定及本簡章內所載之任何規定者,不予受理、不予評選。亦得取消已獲獎者之名次,並追回獎狀、獎座及獎品。

  7. 主辦單位遵守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,保障參賽者個人資料安全之責任,在符合蒐集之特定目的下處理及利用個人資料。

  8. 凡參加報名者,視同已閱讀並完全同意遵守本活動之各項規定。

  9. 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,本部得保留最終修訂及解釋之權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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